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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纪法微课堂】第二百三十五期《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则(一百一十五)

发布日期:2026-01-04 11:25:46    信息来源:迪庆州纪委

 第十章 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第一百四十六条)

第一百四十六条 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四十六条 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第一百四十六条 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