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要闻 工作动态 审查调查 党风政风 巡视巡察 党纪法规 通知公告 信息公开
站内搜索:

【迪庆纪法微课堂】第二百七十三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总纲(二十七)

发布日期:2026-03-02 10:44:12    信息来源:迪庆州纪委
 第一章 总纲(第三十条)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编辑 :迪季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