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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纪法微课堂】第二百八十七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四十一)

发布日期:2026-03-26 09:33:24    信息来源:迪庆州纪委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四十六条)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