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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纪法微课堂】第二百九十二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四十六)

发布日期:2026-04-13 15:36:09    信息来源:迪庆州纪委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五十二条至五十三条)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编辑 :迪季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