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要闻 工作动态 审查调查 党风政风 巡视巡察 党纪法规 通知公告 信息公开
站内搜索:

【迪庆纪法微课堂】第三百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五十四)

发布日期:2026-04-13 15:39:01    信息来源:迪庆州纪委
 第三章 国家机构(第六十四条)


第六十四条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编辑 :迪季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