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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迪庆州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九届州委第十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6-08-05 11:19:26    信息来源:州委巡察办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5年6月23日至8月1日,州委第一巡察组对州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9月2日,州委巡察组向州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州人民检察院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筑牢组织根基。院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党组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反馈意见和州委罗朝峰书记的工作要求,统一思想认识。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三县(市)院检察长和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检务督察部,明确统筹督促职责,构建“党组领导、专班推进、全员参与”的组织体系。

(二)细化任务清单,压实整改责任。院党组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研究制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及问题、责任、措施“三清单”,逐一明确责任领导、部门、举措和时限。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办重难点问题;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认领分管领域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形成闭环责任链条。

(三)强化督导问效,确保整改质效。整改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推进会,破解堵点难点。班子成员深入分管部门专项督导,实地核查整改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清单化、台账化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杜绝“纸面整改”。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动协作,主动接受监督,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仓见底、取得实效。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上轮巡察整改工作方面

院党组深刻反思、靶向纠治,切实强化责任传导,召开2次党组会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深挖根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建立专项台账,明确责任分工、攻坚时限,聚焦堵点难点逐项制定攻坚举措,实行定期调度、对账销号管理,对重点问题持续紧盯发力,确保整改落地见效。开展专题学习培训6场次、分层分类警示教育11次,通报全国及省内典型案例3批次。开展固定资产全面清查盘点,核实资产状态、厘清差异原因,完成账务调整与实物核销。

(二)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州委工作要求,“四大检查”“十大业务”职能发挥方面

1.精准划定“第一议题”学习内容,聚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带头学习,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建立“党组领学、机关党委促学、党支部深学、党员自学”四级联学机制,全覆盖开展政治轮训,组织专题研讨、主题学习活62次,开展谈心谈话55人次。

2.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抓手,办理涉企案件33件,开展“送法进企业”5次,起诉合同诈骗、串通投标、非法经营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4人,严惩企业内部贪腐犯罪,起诉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5人。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58件,监督立案、撤案13人,追诉漏犯4人、漏罪6人,纠正侦查活动、刑事审判活动违法66件次,非法证据排除4份,清理刑事“挂案”20件,提出刑事抗诉3件,做到不枉不纵,监督更有力、配合更有效。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0件,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79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2件,全州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实现零的突破,立办各类公益诉讼案件7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1件,提起诉讼8件全部获判支持。开展办案流程监控13件次、案件质量评查444件,对正反面典型案件开展“画像式”讲评。班子成员及业务条线下沉一线30余次逐案督导,通过案件讲评提升办案质效。依托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平台,深度碰撞多领域数据,精准锁定监督线索,监督成案66件,同比上升120%,实现“四大检察”全覆盖。

3.强化驻所检察工作,严格对照《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规定》及相关检察工作要求,明确派驻看守所的检察官每月在检察室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12个工作日,每月与在押人员谈话,受理其诉求,坚决纠正久押不决案件。以巡回检察监督看守所刑罚执行,制发检察建议7件,提示剖析薄弱环节并督促整改到位。

(三)关于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持续压实“两个责任”,召开2次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强化“一岗双责”责任追究机制,倒逼责任落实。开展“三个规定”专题学习培训6场次,通过官方“两微一端”发布政策解读、宣传海报等内容6条,检察人员手机来电铃声、办公座机接通前“三个规定”语音提示实现100%覆盖。强化日常监督教育,坚持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编印《迪庆州检察机关警示教育典型案例选编》,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3场、参观廉政教育基地1次,通报典型案例35起,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和“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和群众从思想上感恩党、从行动上忠诚党,提振机关党员干事创业精气神,从严督促全体党员按时参加党内政治生活,通过支部内通报等方式,持续提升党内政治生活参加率。组织更新《迪庆州人民检察院部门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措施》,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原则,聚焦案件受理、审查起诉等关键业务流程风险,排查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172个、部门共性廉政风险点58个、部门岗位廉政风险点53个,配套制定自我防控措施196条、部门防控措施123条。

2.巩固学习教育成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年内办文办会质量有效提升,发文和会议数量较上一年度明显下降。建立检校合作机制,与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组建研究团队,联合开展课题研究、论文撰写等,有效破解调研成果薄弱问题,调研质效全面提升,全州检察机关共上报调研论文7篇,2个青年课题被省院评定合格,消除课题申报空白,加大典型案例培育力度,2个案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4个案例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5个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有代表性的高质效案件。切实破解“学用两张皮”问题,全年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9次、研讨交流8次,中心组成员撰写学习心得23篇。

3.坚守“人民至上”检察理念,聚焦案件办理中当事人急难愁盼,主动排查救助线索,对因案致贫的7名被害人及其家属发放司法救助金21.35万元,紧盯群众身边的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制发检察建议6件,推动整改加油站安全隐患11处,消除公共交通运输安全隐患68个,坚持“四个最严”要求,抓实“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活动,办理食药安全领域案件6件。全面落实各项“检察长+”协作机制,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3人。坚持“刑事追责+公益修复”双向发力,督促补植复绿32.08亩,督促清理固体废物177吨、建筑垃圾1.2万立方米、河面漂浮物8596立方米,坚决筑牢滇西北生态安全屏障,“督促整治州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系列案”入选2025年云南省生态环境检察典型案例,办案经验在全国检察公益诉讼会议上作交流,对1件不规范检察建议指令撤回,切实保障制发检察建议的专业性、权威性和严肃性。深入开展“利剑护蕾·清源”专项行动,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案件和未成年被害人人数同比分别下降46.15%和54.72%,开展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1件,办理涉未成年人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并被法院采纳,制发督促监护令14份,开展“家长夜校”“法治进校园”等活动52场次,配合专门学校法治教育工作,依法履职推动“六大保护”融合发力,“格桑花”未成年人检察品牌在云南省检察机关品牌征集展示活动中获奖。

4.及时完成会计账务处理及对账工作,完成7项固定资产实物清理及账务处理,组织专项检查强化制度执行,确保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落地到位,规范报废资产处置流程,聘请具备回收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完成已报废固定资产集中处置,强化固定资产全生命周期监管,明确每项资产管理责任人,切实做到固定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规范耗材采购管理,完成办公办案耗材维修配件、日常办公用品、法律宣传广告制作三类采购,确保采购流程合规有序,完善内控审批程序,实行办公用品统一采购结算、领用登记制度,彻底整改不规范问题。

(四)关于基层党组织堡垒作用发挥,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强化基础建设,研究制定16条针对性举措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梳理2个支部规范化建设台账并完成整理,用好“云岭先锋APP”全程记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8次、支委会24次、主题党日活动24次,确定入党积极分子2名。认真开展政治轮训,组织全州检察机关100余名党员干部参训。围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下发相关学习重点、指南及辅导资料,确保学习内容紧跟政策导向、与时俱进,为检察人员理论学习提供有力支撑,创新学习融合,选派10名党员骨干参加全省检察业务竞赛,以赛促学、以赛促练,12名检察人员入选全国、全省检察人才库,推动党建深度融入“四大检察”履职,从党建中探寻检察工作现代化破题思路。

2.深入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政策规定及迪庆州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确保选人用人工作符合检察实际。用足对口援助平台,借助上海市院、昆明市院等提供的技术、人才、师资等资源,年内选派7名年轻检察人员到援助院跟班学习,有意识地安排20余名年轻检察人员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维稳一线或专项工作中进行实践历练,积极做好后备干部培养推荐工作,有序推动13名中层干部交流任职,激发队伍内生动力,用好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政策,5名业绩突出的检察官完成等级晋升,2名检察官助理成功入额,调整配备基层院检察长1名。补充7名急需紧缺检察人才,逐级遴选1名检察官。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责任抓整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把持续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坚持党组书记带头抓、班子成员靠前抓、部门负责人具体抓,确保整改任务全面落实。

(二)聚焦主责提质效。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因地制宜护航发展新质生产力,巩固和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成效,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深入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加强对刑事诉讼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全过程监督,继续深入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专项监督检查。加强对民事虚假诉讼、行政生效裁判的监督,推动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以检察公益诉讼专门立法为契机,一体推进公益保护、促进依法行政。以大数据、人工智能赋能高质效办案。

(三)健全机制抓整改。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对反馈问题分类施策、销号管理,已完成整改的适时“回头看”防反弹,基本完成的跟踪督办求实效,长期坚持的建章立制固根本。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将整改成果转化为制度规范,融入案件管理、队伍建设等各环节。以整改倒逼检察权规范运行,推动解决履职中的深层次问题,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动能。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6年8月5日至8月19日。联系电话:0887-8297424;联系地址:香格里拉市康珠大道白塔片区迪庆州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邮政编码:674499。

 

中共迪庆州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