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5年6月23日至8月1日,州委第四巡察组对州生态环境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9月1日,州委巡察组向州生态环境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州生态环境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针对反馈意见指出的四个方面35个具体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和领会巡察组反馈意见,并及时研究部署整改工作。9月2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统一思想,提高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三县(市)分局局长及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学习、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扛牢责任,确保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有序、高效推进。
(三)细化分工,明确任务。制定《州委第十三轮第四巡察组巡察州生态环境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梳理109条整改措施。根据巡察整改措施,制定《中共迪庆州生态环境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解表》,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整改时限,实现整改责任细化分工到位。同时,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在3次党组会上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分析研判整改工作质量,对长期坚持和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再研究、再部署,并对达到整改时限的整改事项进行销号。
(四)注重实效,健全机制。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局党组高度重视,立足长远,建立健全机制,修订和完善规章制度,全面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常态化开展“三会一课”,强化意识形态教育,坚持做到整改工作与生态环境业务工作相结合,与全面从严治党相结合,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建立一套机制”。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做到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同时用力,治标和治本协同推进。全面落实整改措施,逐条完成整改任务,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问题整改方面
1.压实责任促验收。完成刷曲水电站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对永芝河一、二级水电站建设单位开展帮扶指导7次,压紧压实企业环保责任,确保项目依法合规完成验收。
2.强化预算执行。一是对难以执行的预算项目,依规启动调剂程序,切实提升预算执行率。二是完成中路水质自动监测站空调设备固定资产卡片登记工作。香格里拉分局于2025年9月开展局内资产清查,并出具资产清查报告,按照程序进行资产报废下账处理。维西分局正在开展资产盘点及资产报废下账工作。
(二)关于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迪庆生态环境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方面
1.加强理论武装。一是制定《“第一议题”制度》《迪庆州生态环境局学习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中共迪庆州生态环境局党组会议督查制度》。二是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融入各类会议及学习活动17次。严格落实“十四五”减排及“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要求,推动全州污染物减排工作。三是强化重点项目环评要素保障,对经初审符合受理条件的项目均做到即报件即受理即审查即审批,严把环境准入关,严禁“两高”企业落户迪庆。
2.践行新发展理念。一是根据省政府、州政府工作部署,及时调度省政府和州政府工作报告、常委会工作要点等长期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落实,2025年共计上报推进情况14次。根据跨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协议,开展生态环境执法联动交流活动1次,通过构建生态环境执法合作机制,加强信息互享、执法互助、资源互助,共同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实现严厉打击突出环境违法行为、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的目标。二是系统完成了林草、水务、农业农村及自然保护区管护机构等多家单位的生物多样性物种调查资料收集工作,完成《生物多样性物种汇总名录(初稿)》编撰。
3.全力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一是调度县(市)党委、政府及州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履职尽责情况,召开1次年度全体会议及4次季度联络员会议。二是抓实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时印发提醒函、督办函3份,预警函3份。成立“纳帕海水质提升攻坚技术工作专班领导小组”,召开纳帕海水质提升攻坚专题推进会3次。2025年累计反馈监测数据12期,下发水质预警函3份。三是召开云南香格里拉产业园区重点项目环评要素保障现场帮扶座谈会,针对存在堵点、卡点的问题,及时进行技术指导。编制《2026年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许可专项资金实施方案》。四是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深入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双随机、一公开”等活动,通过组织全州生态环境系统执法人员知识测试、业务培训、案卷评查、科技装备运用比赛等方式提升执法能力。完成三县(市)监测站监测仪器设备排查和资源清单建立,编制《香格里拉市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方案》及初步设计。
4.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一是根据职能职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市)有序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全州187个行政村已完成治理110个,农村污水治理(管控)率达58.82%。二是以驻村队员为核心力量,构建“驻村队员常态化驻守摸排+局领导定期带队督导+全覆盖走访”的调研体系,确保全面、无遗漏掌握挂钩村发展实际情况,结合当地实际需求,提出切实可行的发展建议。三是主动服务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项目要素保障服务工作,力求在农民增收、产业升级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进一步缩小与群众期盼之间的差距。
5.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制定《德钦县城避险搬迁项目环评要素保障方案》,确保项目有序推进。组织专家对香格里拉市餐厨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处理项目进行评审,定期对辖区内的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帮扶指导。对香格里拉市辖区4所学校开展过期化学品专项环境执法检查和宣传指导,全州涉及实验室的学校已基本完成危险和过期药品存在问题整改工作。全年共开展应急演练2次,提升各部门、各职能科室协同作战和快速响应能力。
(三)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方面
1.筑牢廉政防线。一是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2次。明确班子成员挂联三县(市)分局,班子成员对局属各科室定期开展党风廉政检查,并根据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开展政治生态分析,完成三县(市)分局主要领导离任审计。二是加强对干部职工“8小时”内外监督要求,开展全覆盖廉政谈话132人次,签订个人纪律责任书93份次。三是开展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活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活动,让“三不腐”工作深入人心。
2.严抓环境监管。一是对建筑垃圾填埋场开展现场检查,规范城区建筑垃圾排放倾倒行为,严禁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进行堆放。二是召开2025年度重点建设项目环评要素保障协调推进座谈会,对建设单位提供技术和政策指导。完成33个新能源项目要素复核,41个招商引资项目复核。三是重点核查离任审计情况、预算执行、“三公”经费、国有资产、会计核算及专项资金使用。四是完成达日村污水处理设施及西当村雨崩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升级。
3.规范资金管理。加大工作统筹力度,定时研判工作进展,确保预算执行率,组织开展州本级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完成预算编制。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将内控制度集体决策会审议金额标准为5000元(含)以上。
4.强化监督效能。一是建立业务动态跟进机制,以会议监督作为“关键环节”,重点监督重大政策落实等情况。二是切实加强八小时以外管理,推动干部职工八小时内外言行一致、廉洁自律,持续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三是深化监督成果运用,压实州生态环境局整改主体责任,推动个性问题立行立改、共性问题建章立制,切实将监督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四)关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强化班子建设。一是依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强国”平台、领导干部在线学习系统等多种载体,推动领导干部持续深入领会党的创新理论、方针政策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二是严格要求领导干部深刻把握并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国家及省级重大政策文件、行业标准规范的研究解读,精准把握工作方向与要求,强化岗位职责担当,更加主动统筹落实分管领域工作。
2.改进工作作风。一是2025年根据调研计划形成4篇调研报告。二是与云南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签订执法项目合同,为迪庆州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开展提供了专业的技术保障。同时将第三方辅助执法项目纳入2026年度预算,将《迪庆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建设项目(2026年)》纳入省级项目库。三是严格执行《迪庆州生态环境局目标督查管理考核办法》《迪庆州生态环境局平时考核工作方案(试行)》以及州委组织部、人社局相关要求,开展好平时考核及年度考核相关工作。
3.夯实党建根基。一是在党组会议上听取党建工作汇报2次,全面总结成效与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并就持续加强党的建设进行研究部署。将“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工作纳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的学习研讨内容,引导党员干部聚力用党建力量解决工作堵点、痛点、难点,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生态环境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规范开展党支部“三会一课”,局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创新组织生活形式,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特点,开展“党建+巡河”“党建+执法”等活动。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四个意识”,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毫不动摇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要求,坚决把党的各项要求贯穿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过程,不折不扣把各级党委的决策部署落深落实。
(二)进一步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加强党建工作。坚持把加强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全面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两手抓、两手硬。抓好党组班子自身建设,着力提高班子领导水平和工作作风,开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使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更加突出。
(三)不断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毫不松懈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贯彻落实。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标准、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加大干部培养和轮岗交流力度,为干部成长发展提供良好平台,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活力。
(四)建立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成果激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发展新动能。坚决落实整改工作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账销号,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加强检查,防止反弹;对已作出部署的,强力推进,确保在限定时间落实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真正落实“守护好蓝天、碧水、净土、青山,保护好生态环境是最大职责,支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是最大任务”的双重定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6年8月5日至8月19日。联系电话:0887-8223031;联系地址: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建塘镇阳塘路27号迪庆州生态环境局办公室;邮政编码:674499;电子邮箱:cyang@cug.edu.cn。
中共迪庆州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