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是否制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是否健全完善长效治理机制?”
“该问题整改存在就事论事现象,举一反三不够,长效机制建设不扎实,未能真正实现常态长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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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迪庆州纪委监委联合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委巡察机构组建专项评估组,全覆盖开展巡察整改评估工作,从严从实检验各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成效。
为强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迪庆州以纪检监察工作“三化”建设年行动为契机,持续健全巡察整改评估制度体系,出台专项评估办法。通过明确评估主体、核心指标、流程规范及结果运用,细化主体责任落实、反馈问题整改、交办事项办理等5个方面36项量化考核指标,构建起可量化、可核验、可追溯的闭环整改评估体系。坚持清单化管理、销号式推进,推动巡察反馈问题逐项清零见底,层层拧紧整改责任链条,实现巡察监督、整改落实、系统治理有机贯通,持续深化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巡察整改评估工作由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联合3个专项检查组同步推进,重点围绕整改责任落实、问题整改质效、长效机制建设、群众满意度、线索处置办结等维度,搭建科学规范、量化可测的评估指标体系,为精准评判整改成效提供制度支撑。”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负责人介绍,评估启动前,组织各相关责任部门召开专题部署会议,统筹安排评估流程、重点内容、工作时限等事项,就评估标准、工作要求开展政策解读和答疑解惑。
评估前期,评估组系统梳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整改进展报告、整改台账等基础资料,结合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掌握情况,逐项研判、精准排查疑点难点,做细做实评估各项准备。评估期间,综合运用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实地核查、民主测评等方式,精准排查整改薄弱环节、深挖短板漏洞,客观公正评定整改成效。评估结束后,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将巡察整改成效评估结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以严肃考核问责倒逼整改责任落地见效。
今年以来,全州共开展巡察整改评估3轮,覆盖27个党组织,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828个,整改率达92.87%,建立健全规章制度290项;对整改不力的8个党组织予以通报,约谈“一把手”8人。
“我们采取事前自评+现场核验+综合研判联动的评估模式,既看整改措施是否落地见效,更看被巡察党组织是否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做到管长远、见长效,实现巡察标本兼治。”评估组相关负责同志表示。
近年来,州委巡察机构积极探索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调的有效路径,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优势和巡察综合监督平台作用,聚焦巡前信息互通、巡中协同发力、巡后整改共促,打出巡纪联动“组合拳”,推动巡察工作提质增效。巡前互通被巡察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政治生态、廉政风险、信访举报等信息,精准梳理监督重点,为巡察工作精准赋能,实现“带着问题巡、盯着重点查”,提升巡察精准度和实效性。巡中强化协同联动,严格落实监督检查室主要负责人担任巡察组不驻组副组长工作机制,对巡察发现的疑难问题、问题线索开展联合会商、集体研判,有效提升巡察问题线索质量。巡后做实整改监督闭环,由州委巡察办统筹州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机要和保密局等部门,协同做实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和巡察整改评估,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长效治理效能,扎实写好巡察“通篇文章”。(何维龙 周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