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把“人民”二字镌刻在自己的旗帜上,把为人民谋幸福作为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纪法是党的生命线,是管党治党的重器,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坚实保障。新时代新征程,党员干部要以纪法为盾,坚守为民之心,将纪法要求贯穿于服务人民全过程,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
明纪立规铸铁盾,慎权律己守初心。“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党纪和国法是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基本依据,也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从井冈山时期的“三项纪律、六项注意”,到新时代的中央八项规定,我们党始终把纪律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明代思想家吕坤曾言:“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现实中,一些党员干部把纪法当儿戏,有的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把公权当私器,最终滑向腐败深渊。究其根源,就在于纪法意识淡薄,把“警戒线”当成了“橡皮筋”。无数案例证明,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警示我们,纪律面前没有例外,法律面前没有特权。各级党组织应当扎紧制度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党员干部应常怀律己之心,始终牢记第一身份是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把纪法铭刻于心,见诸于行,在遵规守纪前提下,放开手脚,大胆创新,勇于实践,服务人民。
执纪如铁护民利,正风肃纪显担当。“锄一害而众苗成,刑一恶而万民悦。”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法律的权威性重在实施。近年来,从整治“微腐败”啃食群众利益,到亮剑“保护伞”斩断利益链条;从剑指“躺平式”干部的不作为,到严查惠民资金“跑冒滴漏”,每一次利剑出鞘,都是对“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庄严宣示。“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要聚焦乡村振兴、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大监督执纪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等行为,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对违纪违法问题露头就打,绝不姑息迁就,形成强大震慑。同时,要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通过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动完善制度机制,堵塞监管漏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纪法情理双贯通,枝叶关情润民心。“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既以纪法为尺划定行为边界,又以情理为桥联结民心向背,才能在刚柔相济中画出最大治理同心圆。纪法与情理,从来不是对立的两极,而是治理体系中相辅相成的两面。没有纪法的刚性约束,情理便会沦为“人情大于王法”的借口;脱离情理的人文关怀,纪法则会变成“冰冷的条文”。子产铸刑书后,并未放弃“教民明耻,行礼义”的教化;海瑞执法严明,却始终以“为民做主”为出发点。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更需把握这种平衡,对情节轻微、主动纠错者给予教育挽救,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情理;为受诬告者澄清正名,是“不让好人受委屈”的情理;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严查“微腐败”,是“枝叶总关情”的情理。这些“法理之外有情理”的实践,让执纪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既维护了纪法权威,又赢得了群众真心。当纪法的刚性与为民的柔性有机统一,便能汇聚起共建共治共享的磅礴力量。
“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在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上,广大党员干部当始终将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厚植为民情怀,守护万家灯火,在新的赶考之路上交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优异答卷。(维西县纪委监委 普素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