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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言廉语丨莫让侥幸毁前程

发布日期:2026-02-27 11:23:53    信息来源:维西县纪委监委

许多违纪违法人员的忏悔书中,都会提及“心存侥幸”一词——总以为偶尔越界不会被发现,总觉得微小失范无伤大雅,最终在自我麻痹中一步步走向沉沦。古有“守株待兔”的寓言警示世人不可寄望偶然侥幸,今有无数教训印证:侥幸心理从来都是破纪乱法的“导火索”,心存侥幸者,终会在自我欺骗中突破纪律红线,在执迷不悟中撞开“南墙”,吞下难以挽回的苦果。

心存侥幸,本质上是纪律意识淡薄、理想信念滑坡的外在表现,是一种自欺欺人的“自我麻醉”。纵观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例,许多领导干部并非一开始就肆无忌惮,他们大多曾有过激烈的心理挣扎,却最终在“偶尔一次没关系”“不会那么倒霉被发现”的侥幸心理驱使下,迈出了破纪的第一步。他们以为私下行为“天知地知”,觉得那些看似微小的违纪行为“无关紧要”,幻想“避过风头”就能安然无恙,却不知纪律的红线从来不可逾越,一时的侥幸终将在“温水煮青蛙”效应中逐步滑向深渊。

“莫言万木死,不因一叶秋。”侥幸心理的可怕之处,在于它会不断放大欲望的缺口,让破纪行为从“偶然”变成“常态”,从“小事”演变成“大错”。就像“轿夫湿鞋”典故中警示,第一道“闸门”一旦打开,欲望的“洪水”便会一泻千里、难以遏制。有的干部从接受一份小恩小惠、参加一次违规宴请开始,在侥幸中放松警惕、卸下防备,逐渐陷入违规违纪的泥潭无法自拔;有的干部面对组织的谈话提醒,不仅没有幡然醒悟、悬崖勒马,反而心存侥幸、刻意隐瞒,试图蒙混过关、逃避追责,最终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这些现实教训无不证明,侥幸的尽头从来不是幸运,而是纪法的严惩,每一次心存侥幸的破纪,都是在为日后坠落埋下伏笔。

世虽有侥幸之事,断不可存侥幸之心。现实中,仍有部分党员干部心存幻想,误以为监督是“一阵风”,违纪是“小概率事件”,抱有“法不责众”“下不为例”的错误心态。殊不知,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今天,党纪国法的笼子越扎越紧,监督的网络越织越密,全方位、多层次、常态化的监督体系已经形成,不存在任何“真空地带”和“死角盲区”。从常态化的日常监督抓早抓小,到专项整治的重拳出击、精准发力;从大数据技术的智能监管、精准排查,到群众监督的广泛参与、全程监督,任何隐形变异的违纪行为都难有藏身之地,任何心存侥幸的逃避之举都终将徒劳无功。

“不要心存侥幸”不是空洞的警示,而是无数现实教训印证的必然规律。侥幸心理的滋生,根源在于敬畏之心缺失、党性修养弱化,在于对纪律规矩缺乏足够的敬畏,对违规违纪的后果缺乏清醒的认知。破除侥幸心理,既要靠外在的监督约束,靠党纪国法的刚性约束划定底线、敲响警钟,更要靠内在的自觉自律,靠党员干部自身的党性锤炼筑牢防线、坚定信念。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党员干部要常怀敬畏之心,始终敬畏人民、敬畏纪法、敬畏权力,把纪律规矩刻印在心、外化于行,让遵规守纪成为一种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慎初慎微慎独,在私底下、无人时、细微处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不被“人情往来”裹挟,不被“小恩小惠”诱惑,不被“侥幸心理”麻痹,从一点一滴中锤炼拒腐定力,从一言一行中坚守初心使命,在新时代的征程中行稳致远。(普素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