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带领人民不断创造美好生活”,指出“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站稳人民立场,厚植为民情怀,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带头走好群众路线,把心系群众、情系百姓体现到履职尽责全过程各方面,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合理诉求,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难事办妥”。2023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对不作为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一切行动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一切政党的根本标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强调“对一切侵犯群众合法权利的行为,对一切在侵犯群众权益问题上漠然置之、不闻不问的现象,都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坚决追责”。《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一百二十二条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分层分类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知责、担责、履责。明确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明确各级纪委的监督责任,明确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的管党治党责任,明确党员、干部的具体责任。健全精准科学的问责机制,层层传导压力,以责任主体到位、责任要求到位、考核问责到位,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位”,强调“坚持责任上全链条,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的监督责任,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
以案明纪释法 | 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与受贿犯罪相关问题分析
为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推动党的纪律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本报纪法周刊与山东省纪委监委联合推出系列文章,围绕党章党规党纪进行宣传阐释,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主动性,敬请关注。
实践中,党员干部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消费卡,认定构成违纪还是受贿犯罪,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准稳妥的原则,以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精准定性,将严的基调与实事求是的原则统一起来,根据案件事实、主观动机和客观后果等要素,综合考量行为性质、情节轻重及社会影响,恰如其分地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定性处理。
多次挪用公款并且“挪新还旧”的,“挪新”的用途就是直接予以“还旧”,未创设新的公款流失危险,犯罪数额以案发时未还的实际数额认定。已经构成犯罪的,归还情节不影响定罪。如果多次挪用公款且后次被挪出的公款未直接用于归还前次挪用的公款,而是先用于非法活动、营利活动或其他活动,之后再用来归还前次挪用款的,此时挪用公款用途应根据客观的使用性质来判断,其中构成犯罪的,犯罪数额应累计计算。
以案明纪释法丨涉房受贿对象、数额和犯罪形态问题辨析
以案明纪释法丨准确认定以顾问费为幌子的权钱交易
以案明纪释法 | 国企工作人员侵吞本单位财物行为性质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