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带领人民不断创造美好生活”,指出“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站稳人民立场,厚植为民情怀,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带头走好群众路线,把心系群众、情系百姓体现到履职尽责全过程各方面,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合理诉求,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难事办妥”。2023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对不作为
村干部能否构成滥用职权罪?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一切行动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一切政党的根本标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强调“对一切侵犯群众合法权利的行为,对一切在侵犯群众权益问题上漠然置之、不闻不问的现象,都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坚决追责”。《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一百二十二条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
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指出,加强诬告行为治理,对失实检举控告及时予以澄清,向诬告者亮剑、为干事者撑腰。纪检监察机关在坚决惩处违纪违法者的同时,对于受到失实举报、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要及时通过规范程序予以澄清正名,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努力奋斗、建功立业。笔者对开展澄清正名工作的相关规定进行梳理,以资参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分层分类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知责、担责、履责。明确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明确各级纪委的监督责任,明确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的管党治党责任,明确党员、干部的具体责任。健全精准科学的问责机制,层层传导压力,以责任主体到位、责任要求到位、考核问责到位,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位”,强调“坚持责任上全链条,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的监督责任,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
利用影响力受贿还是斡旋受贿
以案明纪释法 | 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与受贿犯罪相关问题分析
推动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是健全完善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山东省聊城市纪委监委不断拓展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同审计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的有效路径,在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优势互补、深化成果运用等方面积极探索实践,不断凝聚监督合力、提升监督质效,持续释放“1+1+1>3”的叠加效应,构建起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纪巡审”联动工作格局。
为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推动党的纪律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本报纪法周刊与山东省纪委监委联合推出系列文章,围绕党章党规党纪进行宣传阐释,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主动性,敬请关注。
实践中,党员干部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消费卡,认定构成违纪还是受贿犯罪,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准稳妥的原则,以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精准定性,将严的基调与实事求是的原则统一起来,根据案件事实、主观动机和客观后果等要素,综合考量行为性质、情节轻重及社会影响,恰如其分地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定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