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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纪法微课堂】第七十二期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四)

发布日期:2025-05-08 10:57:14    信息来源:迪庆州纪委

四、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第六、七自然段)

党内不准搞拉拉扯扯、吹吹拍拍、阿谀奉承。对领导人的宣传要实事求是,禁止吹捧,禁止给领导人祝寿、送礼、发致敬函电,禁止在领导干部国内考察工作时组织迎送、张贴标语、敲锣打鼓、铺红地毯、举行宴会等。

党的各级组织必须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责任,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要坚决批评制止,不能听之任之。党的各级组织和纪律检查机关要加强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执行纪律宽松软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