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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纪法微课堂】第八十七期《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三)

发布日期:2025-06-24 11:23:14    信息来源:迪庆州纪委

七、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第三自然段)

必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保障全体党员平等享有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坚持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党内一律称同志。任何党组织和党员不得侵害党员民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