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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纪法微课堂】第一百零二期《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五)

发布日期:2025-08-08 15:36:39    信息来源:迪庆州纪委

九、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第六自然段)

坚持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督促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对党性不强的党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劝其退党或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