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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纪法微课堂】第一百零五期《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

发布日期:2025-08-08 15:39:04    信息来源:迪庆州纪委

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第三、四自然段)

党员、干部必须严于自我解剖,对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认真整改。对待批评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能搞无原则的纷争。

批评必须出于公心,不主观武断,不发泄私愤。坚决反对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的庸俗哲学和好人主义,坚决克服文过饰非、知错不改等错误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