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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纪法微课堂】第一百八十八期《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则(六十八)

发布日期:2025-11-10 10:28:54    信息来源:迪庆州纪委

 第八章 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第九十七条)

第九十七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