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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钦:考试内容更合理 考核效果促整改

发布日期:2023-12-27 09:25:23    信息来源:德钦县

“今年的评分细则较往年有较大的变动,考核工作需要解说的事项较多,具体的考核评分标准也有所变化。下面我依次对考核细则、评分标准、加分项等进行说明……”在德钦县纪委监委召开的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部署会上,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在会上深入解析考核工作重点事项。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要做到不回避、不遮丑,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上来,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持续加强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筹谋划,并坚持严的基调抓好贯彻落实,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德钦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在第三检查考核组动员部署会上这样强调。

近日,为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根据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州、县实施办法,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德钦县派出7个检查考核组,由县委常委带队,分赴全县8个乡(镇)、62个县直部门,对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据悉,德钦县委制定印发了《2023年度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方案》,精心谋划、精准推进、精确部署了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确保此次检查考核达到“三化”。

考核内容更加细化,覆盖全年各项重点工作,考核内容是“硬杠杠”。考核内容突出了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重点任务情况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重点聚焦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清廉德钦”建设、廉政风险防控及各级各类专项整治工作,细化4个方面27条考核内容,并结合实际,检查考核组灵活采取个别谈话、延伸走访等方式对考核内容、民主测评情况进行印证,多角度、全方位了解被考核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被考核单位领导班子落实“一岗双责”情况,切实提高了检查考核的针对性、科学性。

评分标准更加优化,综合全年各项监督检查,评分标准是“硬款款”。根据2023年度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方案》,德钦县2023年对全县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采取了“月督促季考核”“半年交叉考核”“年底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由县纪委监委每月制定工作任务清单,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对照清单开展“月督促季考核”“半年交叉考核”,并进行打分。对此,年终检查考核评分细则也相应地发生了变化,季度考核结果占总分的40 %,年终考核结果占总分的40%,民主测评占总分的20%,即考核结果与全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息息相关,有效避免了“突击迎检”“应付检查”等情况,使考核结果更加合理、科学。

结果运用更加深化,聚焦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建章立制是“硬条条”。根据全年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工作计划,本次检查考核将考核结果运用作为重点内容,重点检查被考核单位对上年度党风廉政考核情况反馈问题、“月督促季考核”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是否建立“一个问题、一名责任人、一套整改方案、一本整改台账”的“四个一”工作机制,是否制定可量化和操作性强的整改措施,立查立改、立行立改。要求各单位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注重从制度上研究治本之策,建立长效机制,推动问题从根子上解决,促进各项工作全面提升。此次考核情况和等次评定结果报县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后,将由县委办公室通报全县。被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乡(镇)、部门和单位要向县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由县委书记对其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限期整改落实。

“要想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必须在‘严’和‘常’上狠下功夫,作为日常工作的纪实,要及时归纳总结,临时抱‘佛脚’是行不通的。”一检查考核组组长这样说道。(斯那拉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