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是如何推进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工作的?有没有制定重点任务措施清单?”
“在具体工作落实中,你们对各级相关职能部门贯彻落实财经法规和相关制度情况存在监督检查不够等问题,请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争取形成有抓手、有特色、有质效的清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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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迪庆州纪委监委驻州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在对州财政局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监督检查时强调道。
自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开展以来,迪庆州纪委监委把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与财政部门财会监督专项行动一体推进。紧盯财政资金拨付、使用等各关键环节,以有力监督保障资金流向明确、使用规范有序、拨付进度可控,把“清源行动”作为系统性、全局性、长期性工程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压实工作责任。州纪委监委驻州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前哨”和“探头”作用,督促州财政局组建“清源行动”领导小组和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工作专班,明确各牵头部门及各级财政部门的主责作用,负责全州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整治工作的协调落实,明确工作任务分工和工作报送时间节点,准确把握“清源行动”的方法、步骤、措施,制定任务措施清单和工作方案,形成12个方面49项问题清单,确保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凝聚监督合力。州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聚焦财政部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财经纪律执行、财务会计行为等重点工作,发挥“室组地”联动监督检查的优势,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建立健全信息报送、线索移送、重大问题移交处理等各项“纵横贯通”,形成有效合力。另一方面,紧盯整治过程中的新变化,对财政部门自查情况跟进监督,督促其动态开展问题查摆,深挖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做到真改实改保障工作质效。截至目前,2024年各部门通过自查共形成问题 28个,已整改完成17个。
践行“三化”工作法。在州纪委监委监督推动下,各级财政部门以各级审计、巡视、巡察整改问题为基础,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的要求,采取对账销号、会商会诊的方式,每月认真梳理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监管台账工作和任务完成情况,强化全过程动态监管。严格落实周分析、月督导、季调度、半年总结,不定期协调沟通和分析研判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及重要事项,高位推进“清源行动”各项任务落细落实、见行见效。日前,该纪检监察组督促州财政局班子成员,成立检查组对三县(市)19个部门及1个乡镇进行“清源行动”延伸检查,对标对表,逐项对照检查,当面交流、及时反馈、限期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建立长效机制。为开展好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迪庆州印发《迪庆州关于规范财务工作的管理规定》,不断优化完善制度,强化源头治理,提高全州财政资金管理水平。根据“清源行动”计划,截至目前,全州各级各部门已完成重点复查工作,各部门均按照办法要求分设出纳、会计岗位,并做到专人专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完成率得到明显提升。全州各级预算单位内控制度进一步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财会人员职责任务更加明晰,全州财会人员业务能力及专业素养得到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明显提升,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资金使用效益。
下一步,州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主动融入“清源行动”各个工作环节,压紧压实牵头责任,将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监督有机融合,建立健全“大监督”长效机制,确保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提质增效。(何维龙 赵永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