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维西县纪委监委与维西县检察院就监察职能与行政公益诉讼职能衔接配合建立协作机制,制定通过了《关于建立监察职能与行政公益诉讼职能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继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在推进纪法贯通、深化法法衔接过程中又一次凸显改革效能,强调成果运用的有益尝试。
《意见》旨在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和检察监督职能,进一步贯通监督合力,更好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监察法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有效衔接。
《意见》明确双方建立协作配合机制,通过案件线索双向移送,结果反馈、联合办案、联席会议、追责问责、信息资源共享等方式,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形成监督合力,及时督促纠正行政违法行为或不作为,推动监察职能与行政公益诉讼职能发挥相互借力,共同促进。
《意见》规定案件线索双向移送采取专人负责制,并使用专项文书实现规范办理。具体要求为,移送线索时,应当制定《移送案件线索函》并附相关情况说明;涉及相互移送的案件线索登记管理与结果反馈,分别由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与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负责。双方办案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有关保密制度规定,严禁向无关人员泄露相关案情。
“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在职能业务衔接上存在天然联系,既是深化法法衔接的作为主体,又是强化业务协作的受益双方。在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过程中,我们将着眼工作机制的建立健全,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陈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