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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严明底线要求强化“五一”期间纪律作风建设

发布日期:2020-04-30 17:23:19    信息来源: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作风纪律建设,防止“四风”反弹,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迪庆州纪委监委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下发《关于加强“五一”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进一步严明节日期间纪律底线要求。

严格主体责任落实。要求各单位领导班子要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实施办法、加强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自觉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采取各种形式对干部职工加强教育和提醒,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要组织学习好州纪委关于加强“五一”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的相关文件以及近期中纪委、省纪委和州纪委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再次重申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实施办法。

严格纪律规定执行。要求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行为准则,心怀敬畏戒惧,公私分明、尚俭戒奢,不折不扣执行,班子成员既要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带头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又要敢于负责,勇于担当,严格教育管理干部职工、配偶子女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严防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的反弹回潮。

严明纪律规定要求。《通知》还进一步明确了节日期间的纪律底线要求: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严禁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现金、实物;严禁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利用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严禁违规参加同学会、校友会;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等。(肖丽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