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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驻州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发布日期:2020-04-28 09:33:20    信息来源:驻州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

为全面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近日,迪庆州纪委监委驻州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召开专题学习会,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学习会全文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并就如何明确纪检监察组自身定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协助党组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综合监督部门党组形成全面从严治党合力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讨论。

会议指出,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为新形势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重要制度“引擎”。我们要全面深刻理解制定《规定》的重大意义,增强抓好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作为纪检监察组,要以贯彻落实《规定》为抓手,坚守职责定位,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要把握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要厘清协助内容,做到有的放矢、精准有序;要明确协助边界,坚守职责定位;要坚持问题导向,以发现问题推动责任落实;要坚持系统思维,推动‘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 ”通过学习,理清了纪检监察组的职责定位。

会议要求,纪检监察组肩负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要首先带头学习贯彻落实《规定》各项要求,抓好队伍建设,讲担当做示范,抓教育强管理,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同时,应当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党委(党组)决策落实等方式,协助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不折不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用好制度利器,层层传导压力,努力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赵虎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