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迪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和从严治理队伍的方针,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公安交管工作中心,通过抓队伍、强作风,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班子成员在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对所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做到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结合交管部门各工作实际和岗位特点,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列出可能出现问题风险清单,有针对性提出预防措施,中心领导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廉政风险防控责任书》。
全年共召开4次党风廉政专题会议,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并到廉政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认真做好《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纪检监察》党刊党报的订阅工作。签订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分类制定《党风廉政责任书》,党委书记与党委班子成员、党委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职工层层签订责任书,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约束机制。
强化日常监管和警示约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教育提醒,逐一开展廉政谈话,州公安局分管领导与支队党委班子、支队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党委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职工分别开展廉政谈话,进一步加强了对干部职工的日常监督,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
坚持抓早抓小,支队党委始终坚持把纪律规矩作为管党治党、从严治党的尺子,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管理,深入了解全体民警“八小时外”动态,要求全体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管好自己的“工作圈”“社交圈”和“生活圈”,发现不良苗头及时提醒和纠正。严肃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规范支队领导干部下访工作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亲自接访、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节假日期间采取集中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支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制度规定的做到零容忍,努力形成转作风改作风的新习惯、新常态。(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