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迪庆州人大常委会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受迪庆州委书记、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委托,州人大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对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委室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进行约谈。迪庆州纪委驻州人大机关纪检组组长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一系列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思路、新论断、新部署、新要求。作为州人大常委会机关的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主动顺应新形势,深刻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好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强化责任担当,清醒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严肃性,以更加务实的态度,更加严明的纪律,更加优良的作风,推动人大工作取得新成效。
会议强调,要落实好“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委室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落实各项制度,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会议要求,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及重点岗位人员要时时刻刻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铭记在心里,落实到行动上,要把自己管好,把家人管住,把下属管好,把队伍带好,知责、明责、尽责,认真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对号入座,搞清楚、弄明白自己所肩负的责任,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率先垂范,严守六项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增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会后,州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对分管委室进行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谈话。(徐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