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清明节将至,又值疫情防控的重要时期,现对各单位发出廉洁提醒如下: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倡议,严格遵守纪律要求,自觉践行文明祭祀,确保廉洁清明过节...”
清明节前夕,迪庆州纪委监委驻州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对6家综合监督部门发出廉洁提醒,反复严明纪律,坚决纠正“四风”,倡导“清明”过节,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纪检监察组在对各单位发出“十个严禁”提醒的同时,特别要求要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祀,要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不搞封建迷信活动,祭奠活动从实从简,不搞排场、做攀比。特别向监督部门干部职工严厉重申节日纪律,严明禁止违规发放津补贴,禁止假借名义公款送礼和走访,禁止在私人祭扫活动中使用公车、公款,禁止接受有关单位或个人的红包礼金等。督促干部职工筑牢纪律作风建设思想基础,充分营造廉洁自律、节俭过节的良好氛围。
纪检监察组将在节日期间对各综合监督单位持续开展监督工作,督查重点为各单位节日值班情况、执行工作纪律情况和“节日腐败”行为,并及时分析研判存在的问题,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冒头就打,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孙玥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