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本地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镜鉴,各部门要深挖问题根源、查找风险漏洞,强化警示教育,整改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制度,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净化部门政治生态...”
为进一步推进综合监督部门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深化标本兼治,不断以治标促治本,构建部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着力营造监督部门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治理效果。近日,迪庆州纪委监委驻州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下发通知要求各综合监督部门认真学习迪庆州纪委监委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纪检监察组指出,以案促改,核心是案。选取案例时要注意选取与大家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鲜活案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发生在大家身边的典型性案例,更具有教育警示意义,选取的案例高高在上、不接地气,就起不到应有的警示震慑作用。
纪检组强调,以案促改,关键在促。大家从案例中得到警示教育不是目的,目的是促使大家将案例中反映的问题和各单位、个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结合,通过自查自纠、民主生活会、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加强对个人思想上的学习、作风上的提升和制度上的完善。
纪检组要求,以案促改,落实在改。以案促改活动还应当落实到每个人的实际工作生活中去。而且怎么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这是关键一步。拆码头、铲山头、破圈子是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第一步,净化政治生态更需要靠以案促改活动开展的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抓出习惯,成风化俗。
“各综合监督部门要坚持以案促改,净化政治生态是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全局性的工作,坚决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要坚决以案促改,营造部门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坚持善始善终,善作善成,抓实抓细,持续发力。”纪检监察组要求。(曲楚 杨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