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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督促统战民宗系统单位认真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发布日期:2020-03-19 15:52:39    信息来源:驻州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为充分认识《规定》出台的重要意义,自觉增强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规定》的紧迫感、责任感,迪庆州纪委监委驻州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及时印发了《驻州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关于认真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督促综合监督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

《通知》指出,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规定》,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为全面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制度遵循和重要保障。

《通知》要求,各综合监督部门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规定》出台的重要意义,切实抓好《规定》的学习贯彻,及时通过学习会议、网站、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方式集中学习或自行学习,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学实一些。进一步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抓住党委(党组)这个关键主体,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履职尽责本领,努力提高战胜各种风险挑战能力,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王萍 邹庆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