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德钦县全面抓实主体责任,着力在抓深抓实抓细上下苦工,求实效,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认真压实主体责任。年初,将签订责任书与主体责任全覆盖谈话相结合,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与全县72个单位(部门)层层签订《责任书》,同时县委政府班子成员与各自分管部门及各乡镇主要领导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谈话,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告知书》,全县主体责任谈话人数达1109人次,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现全覆盖,不留死角。
认真落实述责述廉制度。在德钦县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上安排3个部门和2个乡镇主要负责人向全会作述责述廉报告,接受县纪委委员的现场质询和民主测评,在每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前分领域、分批次作动员部署工作,被考核对象单位主要领导作述职述廉和表态讲话,同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公平公正,客观实际,统一标准,对标对表,准确衡量被考核单位一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稳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通过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时间表,牢牢把握转隶、组建、挂牌等关键环节。2018年1月13日,德钦县人大十四届二次会议选举产生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并任命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县监察委员会于当日正式挂牌成立,德钦县“合署办公”局面正式形成,努力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效能优势,努力实现“1+1>2”工作效果,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派”的威力和“驻”的优势,巡察组巡察“利剑”作用充分发挥,务求在落实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上取得实效,进一步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江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