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开展好巡察整改工作,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狠抓干部队伍建设和职工管理,从上下班签到这样的小事抓起,通过严格的制度约束和有力的监督检查,持续推动人大机关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迪庆州纪委监委驻州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说道。
今年,为进一步强化监督单位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促进整改阶段工作有序推进,驻州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将督促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督促被监督单位从小从细抓严抓实,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紧盯主体责任实施监督。纪检监察组督促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在接收巡察组的问题反馈后,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好治党管党主体责任。机关党组及时成立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落实工作责任到人,制定《迪庆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八届州委第十轮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征求纪检监察组意见。纪检监察组列席机关党组专题工作会议,听取全面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巡察整改相关工作,并就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积极督促整改提出指导意见。
纪检监察组认真研究八届州委第十轮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掌握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在党的领导方面、党的建设方面、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等3个方面、14项问题,督促完成整改方案的制定,并对措施制定和实施过程适时开展监督。同时,由机关党组成员进行轮班,对机关整改工作情况和干部职工执行各项制度情况进行经常性督促检查,严肃认真做好巡察整改各项工作。
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实施监督,着重督促检查巡察整改措施制定、方案实施和责任落实等关键环节,力求准确掌握巡察整改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对存在的工作认识有偏差,工作落实不到位和工作责任不明确等问题和不足及时提出整改要求,督促监督单位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完善制度机制”的原则,直面问题、查找症结,全面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扎实开展好各项整改工作。(孙玥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