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公安局党委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加强对全州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统一领导,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
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召开全州公安工作会议,同步部署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坚决筑牢“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要求,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5月25日召开党风政建设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迪庆州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二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对下一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具体部署。上半年召开3次党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责任分工。 2018年2月,为全面从严治党,经局党委专题研究并下发了《迪庆州公安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方案》《中共迪庆州公安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明确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一级管好一级,一级带动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制。明晰了党委(支部、部门)班子、党委书记(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党委委员(支部副书记)、党小组组长(党小组负责人)、支部党员和民警、党纪政纪警纪警风监督员的责任,形成了认识到位、责任明晰、履职尽责的责任体系。
层层签订责任书压实工作责任。以年初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预防民警违法违纪责任书为抓手,压实从严治党、从严治警责任,做到主体责任明确,分管责任清楚,监督责任清晰。共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70余份;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预防民警违法违纪承诺书170余份,通过书记抓总体,分管领导抓具体,各警种抓落实,形成了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责任网络,层层压实了责任,明确了工作目标。同时为严明工作纪律,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全体民警签订了《扫黑除恶工作承诺书》,形成了局党委班子包县(市)、县(市)班子、部门包乡镇,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的工作格局。
落实谁分管谁谈话谁监督制度。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依照《迪庆州公安局“谁分管谁谈话”工作办法(试行)》中关于“一岗双责”和“分工负责”的要求对其分管联系、管辖范围内民警进行常规性廉政谈话。副州长、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半年内先后两次开展了与州政府分工分管部门领导、县(市)公安局班子、州局各部门班子集体廉政谈话和州局党委班子成员一对一谈话。5月16日州局党委书记、局长给全州公安民警上了一堂以“牢记职责,清廉担当,用忠诚和奉献打造新时代迪庆公安新形象”为主题的廉政党课,要求领导班子要做廉洁干事、团结干事的榜样,主要领导要做严于律己、争先干事的标杆,班子副职要做摆正位置、演好角色的表率。党委班子各成员听取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部署工作并开展廉政谈话。上半年党委班子成员、部门领导班子和民警间开展廉政谈话170余人次。(赵怀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