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确保省委、省纪委监委、州委各项防控措施和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近日,州纪委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向综合监督部门下发《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部门要坚决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的批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深刻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履行职责,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20条措施、迪庆州落实云南省政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20条措施、迪政办发[2020]7号文件精神以及州委州政府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坚决把中央、省委、州委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确保各项防控工作指示令行禁止、一贯到底。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州委州政府春节期间各项值班制度和工作制度,严守工作纪律,遇到突发事件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各部门要强化一把手责任,班子成员按要求及时就位,安排部署疫情防控期间的各项工作,加强干部职工管理,认真排查落实本单位干部职工情况,并每天报送相关工作责任落实情况。
《通知》强调,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工作落实,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将根据《中共迪庆州纪委办公室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各部门疫情防控期间纪律作风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不遵守外出备案制度,擅自离岗、脱岗;党员干部中存在歪曲上级决策部署言论、造谣传谣、擅自发布信息、泄露信息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如实通报和报告疫情;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违抗命令、临阵退缩、推诿扯皮、贻误工作;截留、挪用或侵占疫情防控经费和物质等问题,及时上报州纪委监委,坚决从严从重从快查处。(肖丽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