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云南省监察委员会关于宣威市海岱镇旧屋村民小组饮水安全工程造假问题调查情况的通报》精神传达到位,查摆问题和整治工作落地落实,州纪委驻州林业和草原局纪检组高度重视,采取扎实有效工作举措,督促各综合监督部门认真开展传达学习、查摆问题和抓好整治等相关工作。
强化领导压实责任。根据州纪委工作要求,纪检组第一时间下发了《关于报送传达学习情况的通知》,第一时间转发相关文件,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强烈信号,要求各综合监督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召开干部职工大会,认真组织传达学习,举一反三,对照检查存在的问题,结合本单位实际,拿出有效管用的整治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同时,根据近期工作安排,纪检组就《通报》进行全文传达学习。各综合监督部门结合实际,就查摆问题和强化整治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纪检组把落实通报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宣威市海岱镇旧屋村民小组饮水工程造假问题,既是近年来发生在我省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破坏党群关系的典型问题,也是有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讲政治、不守规矩的典型问题,性质极为恶劣,教训十分深刻。纪检组强调,各综合监督部门要举一反三、引为镜鉴,结合林草系统、生态环境系统等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脱贫攻坚工作有机结合、共同推进,要充分把握“两个维护”不是空洞的政治口号,必须体现在具体人上、体现在具体事与具体人的结合上,以实实在在的政治行动履职担当,把作风建设推向深入,久久为功,化风成俗。
查摆整改落地落实。各综合监督部门通过认真查摆问题,共查摆出因林权纠纷造成公益林生态效益资金未兑现、在生态护林员管理信息系统录入中出现四类不符合聘用条件、香格里拉市在2002-2013年退耕还林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因林地变更无法兑现资金等问题,并深入查找分析了存在问题的原因,对部分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果断采取措施进行了立行立改;对长期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向州政府等进行专题汇报,积极争取工作主动。针对各综合监督部门自检自查情况,纪检组立足职能职责,对各综合监督部门提出明确工作要求:要切实提高对扶贫资金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对扶贫资金“高压线”的认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及时开展核查,保障扶贫资金规范化管理;切实做好扶贫资金项目的档案工作。(魏承江 和耀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