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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全面完成机构改革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

发布日期:2019-05-25 12:40:20    信息来源:无

近日,迪庆州纪委监委全面完成与三县市、开发区和州直部门的《迪庆州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签订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传导工作压力、细化工作目标,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省《实施办法》和州实施意见的规定,经州委、州政府同意,我们结合机构改革后的工作现实需要,制作了具有较强操作性和针对性的《责任书》,并完成了组织签订工作。”州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说道。

州纪委监委按照“分工负责、相互协调、齐抓共管”的原则,明确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形成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并实行签订总承包负责制,由州纪委监委第一、第二、第三监督检查室全面负责《责任书》的签订工作。

在签订责任书的同时,州纪委州监委第一、第二、第三监督检查室进一步严明责任制约谈要求,对所总承包县(市)、开发区和州直各部门及州直企业,采取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告知办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告知提醒签订对象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并做好告知登记,进一步强化了各部门主要责任人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意识,传到了工作压力。

据悉,截至目前,迪庆州纪委监委已与4个县市区、77个州直部门、3个州直企业,共计84个单位签订《责任书》,实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全覆盖。(李霞 和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