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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驻州林业和草原局纪检组采取六项工作举措 督促联系单位公职人员履职尽责

发布日期:2019-04-30 13:48:46    信息来源:驻州林业和草原局纪检组

2018年以来,迪庆州纪委驻州林业和草原局纪检组采取六项工作举措,积极督促联系单位开展公职人员履职尽责自检自查工作,不断加强对联系单位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促使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依法用权。

强化领导压实责任。第一时间转发文件,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强烈信号,要求联系部门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时组织各单位传达学习,并将文件人手印发一份给各联系部门干部职工进一步深入学习,强化公职人员教育、监督和管理,并严格对照24项监督内容,认真开展自检自查,狠抓整改落实,提高公职人员依法履职尽责意识,以问题为导向推动纪律作风持续好转。

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先后转发了《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云南省监察委员会印发关于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加强监督的意见(试行)》及相关文件,要求各联系部门印发至每一位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并抓好落实。各联系部门采取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干部职工会等方式,坚持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和学习讨论相结合,灵活多样抓好学习教育,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意见》的要求上来,自觉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带头学思践悟,带头转作风,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的思想意识。纪检组还对云南省纪委、监委对《关于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加强监督的意见(试行)》进行转载,充分利用微信工作群,对《意见》作全面、系统的宣传和解读,提高知晓度,营造良好氛围,推动工作落实。

严格落实工作任务。严格对照《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云南省监察委员会印发关于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加强监督的意见(试行)》内容,按照四个突出工作要求,即:突出对学习掌握理论政策、贯彻落实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突出对重点工作环节的监督,突出对重点领域监督,突出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监督,认真开展了专项工作。一是开展2017年以来公职人员失职失责问题线索“大起底”工作。深入各联系部门和单位,要求各单位组织开展公职人员对照自己岗位职能职责要求、工作标准进行自我遵规守纪、自我学习改造、自我依法履职、自我廉洁从政从业、自我道德情操养成进行综合分析评价,所在科室和单位进行鉴定。纪检监察组按照各类别、各层次的岗位职责特点,根据决策是否科学民主、工作部署是否到位、工作任务是否按进度推进、项目建设是否有效实施、资金使用是否按预算执行等内容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工作。二是将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监察监督和重大项目、重点工作任务的监督检查紧密结合,重大项目、重点工作任务推进情况和效果即是公职人员履职的重要体现。三是将党内监督和监察监督紧密结合,党员领导干部是党内监督和监察监督重点。四是督促和配合驻在部门单位对一些重点风险岗位履职人员开展普遍性集体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对可能发生职务违法的监察对象,开展提醒谈话。五是常态化、经常性开展随访暗访,抓一些不遵守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典型”人员,起到震慑作用。六是督促各部门各单位严格认真开展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2018年9月4日至6日,纪检组抽调5个归口监督单位办公室主任,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集体座谈等方式对5个归口监督单位开展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形成书面情况通报反馈给各监督联系单位,同时加大督促力度,强化工作整改落实。同时要求各联系单位组织开展内部党风廉政建设督促检查工作,推动各单位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七是讲授专题廉政党课。2018年9月7日,纪检组对所驻5个部门全体干部职工讲授廉政教育专题党课,充分发挥纪检组关口前移、教育在前作用,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切实做到关心干部、爱护职工。

加大专项督查力度。将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监督工作与扶贫领域腐败作风问题、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吃空饷等专项整治结合起来。通过强化专项监督检查,坚决整治庸懒散慢等现象,不断凝聚公职人员履职尽责和干事创业精气神。

积极践行“四种形态”。全面履行党章、宪法、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将党员和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列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加强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领导人员的追责力度,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突出问题,监督工作做到无禁区、全覆盖,坚决维护监督执纪监察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切实发挥监督检查“探头”和震慑作用,让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正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紧盯“关键少数”,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护“森林”。2018年以来,纪检组使用谈话函询处置问题线索2件,红脸出汗领导干部17人,在联系部门共开展40次工作纪律提醒;轻处分 3人,重处分1人,实现了教育大多数、惩处极少数的目标。

加强宣传和警示教育。加大宣传力度,以微信工作群、电话提醒、与单位主要领导沟通等方式,扩大相关文件精神的宣传辐射面,提升公职人员知晓率,2018年开展廉政专题讲座2场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10余场次,累计受教育人数达1000余人次,切实增强了党员领导干部的拒腐防变意识;运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督促各部门认真组织观看《绝不姑息》等廉政教育影片,使广大党员和公职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和耀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