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迪庆州纪委监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忠诚履行“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周密筹划,切实履行监督执纪监察职责,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迅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州纪委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中央纪委、省纪委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召开2次常委会,3次中心组理论学习会,5次专题会,对在全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部署。成立了由州纪委书记、州监委主任为组长的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迪庆州纪委监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的工作方案》《迪庆州纪委监委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督察督办工作机制》《迪庆州纪委监委关于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确保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时有序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建立问题线索定期移送机制,于每月25日梳理汇总政法机关移送的问题线索和纪检监察机关掌握的问题线索,并实行工作提示预警制度。督促推动各县市纪委监委、29个乡镇纪委、各派驻(出)机构、巡察组切实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监察职能职责,并签订《迪庆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纪律承诺书》。加强与政法机关、组织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工作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公安机关侦破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中,是否有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了解近年来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涉黑涉恶的相关情况和县、乡、村换届工作中党员干部、监察对象涉黑涉恶相关情况。
依法依纪进行查处督办。加强问题线索的查处力度,采取州纪委常委挂牌督办的工作方式,确保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依法依规快速办理。截止目前,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扫黑除恶问题线索15个,其中:办结6件(反映实失均作了结处理),其余9个问题线索正在办理(立案4件,办结1件,因参与赌博给予党纪处分1人;尚未办结3件,1件正采取留置措施)。同时,对2018年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开展大起底、全面摸排梳理,重点对留置和党政纪处分案件中进行筛查,召开4次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并实行台账式管理。(杨洁 王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