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的十八大以来,香格里拉市纪委监委严格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神圣职责,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断加大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力度,全市纪律审查工作有序开展。
加强线索管理。案件监督管理室对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核对汇总,逐件编号登记、建立管理台账。2018年,共受理问题线索89件。其中:上级交办20件,信访举报30件,巡视巡察移送17件,审查调查中发现1件,监督检查中发现2件,公检法机关移送18件,其他1件。结转上年度问题线索12件。
规范线索处置方式。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要求,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室、派驻纪检组、乡(镇)纪委等承办部门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对收到的问题线索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类标准和方式进行处置。2018年,共处置反映问题线索73件,线索待处置16件。从处置方式看(同一问题线索多次处置的多次计算),共计92件次。其中,谈话函询4件次,占处置方式总数的4.3%;初步核实41件次,占44.6%,暂存4件次,占4.3%,了结32件次,占34.8%;拟立案11件次,占12%。给予组织措施25人。
积极践行“四种形态”。2018年,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59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36人次,占61%;第二种形态处理8人(次),占13.6%;第三种形态处理5人(次),占8.5%;第四种形态处理10人(次),占16.9%。
严把案件审理质量关。严格按照“二十四字”要求审理案件,争取做到件件“不漏人、不漏错”,责任追究到位。全年立案审查11件,审结6件,正在审理5件,处分13人,其中:乡科级3人,一般干部1人,农村等其他人员9人。
突出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追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突出问责,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以及发现问题不报告的乡镇、部门,严肃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2018年,对5个乡镇的7名党政一把手给予党内问责,并对1名乡镇党委书记和1名乡(镇)纪委书记进行了组织调整。
凝聚执纪审查合力。抽调纪委监委、公安、审计、检察院等部门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集中优势力量形成执纪审查合力,重拳查处影响恶劣的违纪违法案件。顺利完成了香格里拉市监察体制改革后首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案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将其涉嫌职务犯罪的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调整充实市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制定出台《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细则》,组织召开2018年市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形成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合力。
2019年,香格里拉市纪委监委将借鉴2018年工作的经验,持续聚焦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规程,围绕审查调查工作的新要求,严格依纪依规开展执纪审查调查工作,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李亚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