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和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着力解决近年来迪庆州扶贫领域出现的各类问题,进一步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充分发挥主责部门职能作用,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担当、不作为等作风问题,切实维护各族群众切身利益,迪庆州民族宗教委多措并举,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强化政策学习,提高干部职工对专项治理工作的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州委关于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全国、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增强打好脱贫攻坚战的使命担当。深入学习贯彻中纪委十九届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州纪委八届四次全会等会议精神及《迪庆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2018-2020年)》《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治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强化监督检查,积极排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隐患。切实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常规工作来抓,及时成立州民族宗教委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扶贫领域监督执纪相关工作,对全州民族宗教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自查自纠,扎实开展对各类监督检查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将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加强对民族宗教领域内扶贫政策落实、扶贫项目实施、扶贫资金使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排查问题隐患,确保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督促整改。
强化规范管理,推动民族专项扶贫资金监管工作落到实处。严格执行《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及中央、省、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断加大对资金使用和管理相关规定的学习宣传力度,切实增强全州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使用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意识。每年初与三县(市)民族宗教局签订民族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责任书,进一步强化民宗部门的责任担当,加强和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有效开展民族扶贫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提高民族专项资金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发挥民族专项扶贫资金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李爱华 邹庆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