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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严格落实监督首要职责 着力深化标本兼治

发布日期:2019-01-24 17:59:10    信息来源:无

“全州纪检监察机关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93人次,同比增长19.9%。其中,第一种形态133人次,占比68.9%。”这是迪庆州纪检监察机关2018年履职情况。

2018年以来,迪庆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监督作为首要职责,明确职责定位,在组织体系、运行机制、监督方式等方面积极创新,做到监督有数、有形、有效。

制定实施《迪庆州纪检监察机关政治关爱谈话工作暂行办法》,规范谈话场所设置和谈话流程设计,使谈话和学习成为党员干部政治生命中具有政治意义的“政治驿站”。探索开展蹲点式调研监督,通过个别走访、随机调研、查阅台账等方式,发现问题,掌握政治生态和“关键少数”情况。

深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精准对标中央要求,按照省委、省纪委的安排部署,第一时间成立了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工作规范开展工作,在全省16个州市中率先完成州(市)级监察委员会的组建。顺利完成州、县市监察委员会组建挂牌,监督对象从1.4万人增加到3.08万人,形成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位一体”的监督格局。

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正确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全州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93人次,同比增长19.9%,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33人次,占比68.9%;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29人次,占比15%;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16人次,占比8.3%;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15人次,占比7.8%。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的政治和法纪效果。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问责,对问责事项分类处置、分层督办、分级问责,加大督办督查力度,督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州共问责干部38人,同比增长15%。协助州委推行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对7026名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醒谈话,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

强化学习抓实教育。将党章、宪法、监察法、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课程,对606名党员干部开展专题廉政培训,开通州纪委监委官方微信公众号“雪域清廉”,组织2691名党员干部到廉政教育基地接受教育,着力营造不敢腐、不想腐的氛围。(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