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财政账面反映资金规模较大,资金支出进度缓慢,报账不及时、资金等项目的情况不同程度存在。”“维西县控辍保学力度需进一步加大。”迪庆州纪委监委在迪庆州扶贫办《关于2018年度省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有关情况的复函》中了解到。
为全面提升迪庆州脱贫攻坚工作整体水平,全面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根据《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脱贫攻坚巡察反馈问题及整改责任清单》相关整改责任要求,结合迪庆州自身实际,迪庆州纪委监委督促州财政局和维西县人民政府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举一反三,全面查找问题、划出重点,抓实整改落实工作。
切实提高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好巡察反馈意见。巡察工作是监督与指导,更是教育与促进。迪庆州诚恳接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脱贫攻坚巡察反馈中提出的意见建议,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扎实推动脱贫攻坚工作的开展,同时抓好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整改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亲自部署、亲自督办、亲自落实,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正视存在问题,立行立改抓好落实。迪庆州认真分析自身原因,坚决按照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脱贫攻坚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截止目前,整改工作正在持续落实中。
强化责任担当,推动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开展。迪庆州珍惜脱贫攻坚政策机遇和良好态势,强化守纪律、讲规矩的意识,坚持以落实整改、促进工作为切入点和落脚点,自觉把巡察反馈结果与自身工作相结合,振奋精神,迎难而上,克难攻坚,在落实脱贫攻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基础上,强化自身主责主业,立足本职,切切实实让整改成效体现到各项工作中,着力推进全州脱贫攻坚工作再上新台阶。(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