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廉政谈话‘提醒在前、教育在先’既是学习勉励的过程,也是警示教育的过程。作为执纪部门领导干部必须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的双重责任。”近日,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履责意识,迪庆州纪委驻州公安局纪检组组长召集纪检组、督察支队全体民(辅)警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强化廉洁履责意识。
谈话坚持实事求是、教育在先、注重预防、批评与自我批评、严肃纪律与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相结合的原则,通过了解谈话对象个人履行职责、廉洁自律情况,谈话对象针对存在问题作出说明并提出防范对策和措施,及时提醒警示,教育、帮助谈话对象端正思想认识、认真整改问题,切实做到廉政勤政。廉政谈话还听取了谈话对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
纪检组组长在谈话中要求,要严于律己。作为纪检、督察部门的干部要模范遵守规章制度,要以身作则起到标准、引领和头雁的作用,要坚决防止‘灯下黑’;要正确使用公权力。要给权力定边界、立规矩、划红线,多些严格执纪的铁腕,多些零容忍的态度,杜绝出现‘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的情况;要抓好队伍建设。要结合全省开展的政法队伍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契机,解决好队伍管理、素质能力、纪律作风、担当作为方面的问题,锻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铁的监督队伍。”(杨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