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维西县纪委监委接连下发了8份问责决定,对在今年查处的一起典型案件中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1个党组织以及7名领导干部进行追责问责。加上之前的问责人数,维西县1至9月共追责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领导干部12名、党组织2个。其中乡科级正职领导干部7人,乡科级副职领导干部5人。
维西县始终把传导“两个责任”压力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把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作为推动主体责任具体化的有力抓手,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先后制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以及《中共维西县委常委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维西县“谁分管谁监督谁谈话”工作办法(试行)》,明确了县委常委班子八项集体责任,县委书记五项第一责任人责任,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六项具体责任,确立了“一案双查”“谁分管谁监督谁谈话”、实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集体决策及决策纠错等工作制度,调整充实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专题听取并研究部署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决构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体系,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在此基础上,维西县纪委监委坚持把检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巡察和监督执纪的重点。通过明察暗访、听取汇报、约谈党委(党组)书记、查阅资料等方式,切实加强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
同时,维西县还坚持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利器用好用实。抓住不落实、不担当的典型,勇于铁面问责,坚决防止把层层传导压力变成层层推卸责任。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腐败问题严重的,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促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起“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责”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李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