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纪委监委严格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着力在信访工作规范化上下功夫,努力提升信访举报工作效率、质量和效果。
严把“时限关”。近年来,信访人对信访办理时限的要求越来越高,希望在最短的时间里得到满意答复的心情十分迫切。为此,迪庆州纪委监委对信访录入、转送、办结等各个环节的办理时限作了明确规定,极大地提升了办信效率,得到大多信访人的好评。
严把“审结关”。交办给县市纪委和纪检组的信访件,均要求将调查报告和案卷报州纪委信访室初审,然后再由分管信访副书记、信访室主任共同会审合格后方可结案,审查不合格一律退回重办,信访质量得到较大幅度提升。
严把“回复关”。 始终坚持群众信访“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原则。对于署名举报,坚持“谁办理,谁答复”的原则,在调查结束后要求以适当方式回复举报人并听取其意见,若信访人提出质疑,承办单位及时与信访人沟通解释或进一步调查核实;对于匿名举报,根据需要在适当的范围内进行公示或召开会议,把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进行反馈,让群众了解和监督。截至目前,检举控告类实名举报答复率达到100%。(洛桑竹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