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问题在端午这一节假日出现反弹回潮,确保廉俭过节。按照驻公安厅纪检组及州纪委的相关要求,驻局纪检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2018年端午节期间纪律作风监督检查。
加强对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督。根据驻厅纪检组《关于加强2018年端午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文件精神,督促州公安局党委组织全体民警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州局党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及时传达文件精神,通报1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案事例,要求通过事例对照自身自检自省,践行三严三实的优良工作作风,严格遵守并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纪律。同时及时下发文件要求全州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学习通报精神,切实强化民警安全防护意识和守法意识,严格落实各项纪律要求和规定,确保节日风清气正,杜绝发生违纪违法问题。
落实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检查。驻局纪检组积极聚焦中心任务,切实履行对端午节期间工作纪律监督责任,全面提高履职能力及行政效能。一是加强端午节,赛马节廉洁自律提醒和监督检查,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以“七个不允许”、“十个严禁”等问题为重点,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二是加强内设机构领导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政治纪律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岗位的责任落实、民警值班备勤、警容警纪、警车使用、服务群众等情况。对端午、赛马节期间民警在岗、在位情况进行检查,促进民警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三是进一步加大民警纪律规定执行监督力度,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监督,更好落实监督责任。四是有效地督促三县市公安局及州局各部门认真加强监督检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廉洁自律,率先垂范,严格遵守纪律规定,坚决抵制“四风”,确保节日风清气正。(赵怀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