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迪庆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立足州委州政府全面实施生态立州战略,聚焦主责主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纪律保障,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迪庆州纪检监察机关督促各级各部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出台治污方案,强化督查落实,督促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45个,督建州级生态文明村123个、省级生态文明乡镇16个,确保生态环保机制项目安全落地。坚持污染防治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同推进,以生态文明建设助力脱贫攻坚和经济社会发展,查处生态文明建设违纪违法案件20件37人。把生态文明建设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及时转发上级通报曝光的典型问题,对责任落实不力的6个单位12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对31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约谈。
同时,迪庆州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环保领域执纪问责。纪检干部紧盯在巡视巡察、舆情监测中发现的生态环保问题线索,深入推动问题整改。针对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环保问题,严查快办,严厉追究各级领导干部责任。目前,共处置环保督察问题线索5件,问责6人,约谈13人。
此外,迪庆州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森林迪庆、纪检有责”行动。他们固树立绿色发展党政同责和属地管理的理念,不断提高城乡绿化率,争当全国藏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据统计,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义务植树3165棵。如今,迪庆州生态公益林总面积265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75%。(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