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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统战民宗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谈话工作全面启动

发布日期:2018-05-28 14:11:54    信息来源:驻统战部纪检组

近日,迪庆州委统战部组织州民宗委、州工商联、州佛教协会、州藏学研究院、云南藏语系佛学院相关领导及统战部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谈话动员,部署相关工作。州委常委、统战部长,州纪委派驻州委统战部纪检组组长出席动员部署活动。

会议指出,认真做好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覆盖谈话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相关规定的需要,是强化统战系统各单位领导班子、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需要,是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在全州统战系统深化推进的需要。各单位要按照相关通知明确的要求和时限,按标准按质量层层廉政谈话、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会议强调,统战系统各单位要坚持党风廉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落实一岗双责,各项工作都要责任到人,谁主抓,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职责清楚,任务明确。要定期研究、分析、部署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相关部署要求。要注重加强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单位廉政文化建设。要定期检查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督促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特别是班子成员要带头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勤政廉政,严格自律,为党员干部作出表率。

州纪委派驻州委统战部纪检组组长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结合统战工作实际,针对工作职责和工作岗位,制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机制,细化考核评价标准,加强日常监督与管理。要进一步规范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加大对决策和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要进一步寻找和发现廉政风险点,修订和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做到未雨绸缪,预防在先。要进一步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深化运用“四种形态”之第一种形态常态化。”

部署动员结束后,州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分别同州民宗委、州工商联、州佛协、州藏学研究院、州佛学院等单位党政领导进行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谈话。并针对各单位担负的职能任务,同单位领导共同分析了存在的廉政风险。从落实全面领导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监督责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责任追究以及领导班子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等方面明确了具体要求。有关单位领导就加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作了表态。(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