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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委履行一岗双责 落实主体责任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发布日期:2018-05-28 14:18:36    信息来源:驻州委办纪检组

为严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职责,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共迪庆州委常委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迪庆州“谁分管谁监督谁谈话”工作办法(试行)》规定,迪庆州委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覆盖谈话工作,州委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进行全覆盖谈话,班子成员对联系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全覆盖谈话,通过谈话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责任。

近日,根据州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州委副书记对州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谈话。谈话主要围绕州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如何强化领导班子的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和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三个重点工作进行。

会议要求,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推动部门业务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中,分解细化任务、做实具体措施,全面支持配合纪检组工作,及时向上级党委和纪委请示报告履责情况和重要问题。要层层传导压力,加强对部门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认真严肃落实廉政谈话、约谈制度,全面履行州纪委下发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告知书》文件要求的各项责任。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常态化学习遵守《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政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规章制度,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党政正职“四个不直接分管”和“一把手”末尾表态等制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会。

会议强调,要把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从部门自身角度细化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主体、限定时间期限抓好抓实巡视整改工作,以整改工作落地见效来巩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州纪委驻州委办公室纪检组组长参加谈话会,并针对被谈话部门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需要改进的工作作了明确要求。(曲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