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派驻纪检组监督检查工作的效能,进一步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形成派驻纪检组与被监督单位互促共建的良好格局。近日,迪庆州纪委驻州委宣传部纪检组印发了《迪庆州纪委驻宣传部纪检组关于建立纪检监察联络员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纪检联络员制度。
《通知》指出,各综合监督单位须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作为纪检监察联络员,负责本单位纪检监察联络工作。纪检监察联络员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负责本单位与纪检组的联络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纪检组安排部署的相关工作在本单位落实情况;积极向纪检组传递所在单位干部职工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及亮点信息;协助本单位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向纪检组报送有关信息及材料;完成纪检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通知》要求,各单位纪检监察联络员须积极发挥“前哨”作用,强化纪检监察联络员的责任担当意识,积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有效落实。
同时,驻州委宣传部纪检组还通过建立QQ群、微信群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纪检联络员的工作指导和密切联系。下一步,纪检组还将通过会议座谈的方式加强对纪检联络员的沟通联系,切实推动各综合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有效开展。(洛桑永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