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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纪委认真开展退(离)休领导干部社会团体兼职情况自检自查工作

发布日期:2017-09-26 10:38:40    信息来源:无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迪庆州纪委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认真开展本单位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自查自查工作,努力促进迪庆州纪委监察局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在工作中,进一步明确开展退离休领导干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专项自检自查工作,是全国、全省、全州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委局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和退(离)休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刻认识自检自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自觉把专项检查工作抓紧抓好。

积极组织学习,认真贯彻落实。迪庆州纪委按照整治工作要求,将《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在委局内部工作网络平台发布,在办公场所公示栏位置进行张贴,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及家在城区的部分退(离)休干部专题学习文件精神,对不在本地居住的退(离)休干部进行电话询问或短信传达清理整治工作精神,耐心细致讲解政策要求,扎扎实实做好思想工作,进一步提高委局机关在职干部和退(离)休干部对专项检查工作的思想认识,抓好贯彻落实。

全面自检自查,扎实清理整治。州纪委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在2016年以来集中开展清理整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问题工作的基础上,再次全面排查本单位属于专项清理整顿范围的退离休人员,到迪庆州民政局进行社会团体登记兼职情况查询,认真填写《迪庆州纪委退离休干部聘用、兼职情况登记表》,进行建档造册,做到情况清、底数明,作为专项检查的依据,切实做到了应查尽查、不留死角。

严肃工作纪律,认真履职尽责。在专项检查工作中严守党的纪律,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按照省委、州委要求抓好专项检查工作。迪庆州纪委班子切实担负起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纪委书记负主责,对总结报告、相关统计表审核签字,签署《云南省开展退离干部聘用、兼职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责任承诺书》,对委局的自检自查结果和《承诺书》,在部门内部进行公示。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承担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具体责任,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做好专项检查各项具体工作,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加强工作的监督落实。

截止目前,迪庆州纪委监察局共有退离休领导干部39人,其中:公务员36人,含副厅级1人、正处级18人、副处级10人、正科级6人、副科级1人;工勤人员3人。经自检自查,迪庆州纪委退(离)休干部没有在社会团体兼职的情况。(李启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