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云南省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工作规则》)规定,近期,维西县纪委在审理自办案件过程中严把案件审理程序,从严从实确保案件质量。
加强学习研究,夯实理论武装。在参加州、县纪委组织集中学习《工作规则》的基础上,通过原文研读、专家解说等方式反复开展自学,并在学习的基础上,组织人员逐条进行分析理解讨论,确保全面掌握《工作规则》的具体规定,为做好审理工作奠定基础。
加强沟通衔接,严格审理监督。在案件审理工作中,注重加强与执纪审查部门的衔接,坦诚交换意见,查找问题原因,争取通过沟通协调取得共识。在意见不一致时,分别提请分管领导召开相关人员参加的会议、书记专题会议、纪委常委会等讨论审定,确保案件审理监督权和执纪审查权处于合理的平衡状态。
严格程序流程,规范办理程序。根据《工作规则》中审理阶段的报批程序要求,审理报告严格按程序逐级呈报书记批准后,经纪委书记专题会议审议,并以办公室名义征求县委组织部和被审查人所在党委意见,再提请纪委常委会议审议,报同级党委审批,确保程序规范严谨。(柳绍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