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梅里雪山羊年转山活动文化年,为了给信教群众和游客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行车环境,进一步规范各单位的车辆管理,结合环境综合整治相关要求,根据中共德钦县委办公室下发“关于规范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2015年5月4日起,德钦县公安交警大队在县纪委的全程监督下,与全县80多个部门签订《德钦县公务用车交通安全责任书》。
责任书对各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提出了要求:一是在县城中心街范围内严禁公务用车乱停乱放,违者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二是各单位负责人要严格车辆管理制度,严禁将车辆交由无证人员驾驶,严禁饮酒、醉酒驾驶,严禁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三是各单位负责人要督促好公务用车驾驶人遵守各类交通法规,经过各卡点时做好表率,服从交警指挥,杜绝冲卡、无视各类标示标牌等。四是各单位驾驶人员驾驶车辆时要随身携带驾驶证、行车证,并保证车辆手续齐全,按时检审,缴纳保险。
通过签订责任书,切实把责任落实到个人,进一步加强了德钦县公务用车管理,为广大群众和游客提供安全、有序的行车环境。